时间:2021-01-20 09:42 来源:嗨呦网 作者:小叮当
近日,四川成都。47岁代妈吴川川讲述所为,谋求为3岁女儿上户。吴称,为谋钱财代孕,不料染梅毒遭客户退单,怜惜胎儿拒绝流产跑回老家产女,因生活拮据卖掉出生证。多部门工作人员提出建议,其中民政局人员称让福利院接管小孩。2020年底,生母吴川川赴内蒙古寻找女儿生物学父亲,希望通过亲子鉴定帮助女儿上户。
一、代孕生下的孩子,一旦有了纠纷,最为可怜的,就是孩子。孩子父亲是确定的,提供精子的,就是孩子的父亲。孩子母亲却是有争议的,提供卵子的,和提供子宫并生产的,到底谁是孩子的母亲?当然,根据现行规定和法院判决,提供子宫生产的,就是孩子的母亲。提供卵子的,虽然是生物学上孩子的母亲,但是并非法律上孩子的母亲。

二、如何证明自己是孩子的妈妈?如果有出生证明,那就很简单,拿着出生证就可以证明。但是,这个案件问题在于出生证明没有了,因此,生了孩子的吴川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母亲。提供卵子的女士,不愿意要孩子,也不是孩子法律上的母亲。因此,孩子上户口就成了问题。我对医院的规定不懂,难道不能从医院诊疗记录里找到证明去上户口吗?

三、要坚决反对代孕 代孕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也有巨大风险代孕容易产生法律问题和伦理问题,受伤害最大是孩子。用钱买别人的子宫给自己生孩子,属于无效的合同。因为合同的标的不能是人身或者胎儿。 双方在“履行合同”过程中,最容易产生的问题,有以下几个问题。一是“买方”后悔,不想要孩子了。如果“代孕方”也同意流产或者堕胎,那就好说,仅仅是钱的问题。一旦“代孕方”想要生下孩子,或者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流产、堕胎,只能生下孩子。这个时候生下的孩子,就很难感受到父爱和母爱,因为亲生父亲不想要孩子,生物学上母亲也不想要孩子,生下自己的,是法律上的母亲,但是又没有血缘关系,因此,孩子最受伤。 二是孩子生下后,“买方”不满意,或者孩子有残疾,或者性别不合适,比如想要女孩,结果是男孩。无论什么原因,“买方”不想要孩子,“代孕方”没有办法通过法律请求“买方”接受孩子。这种情况下,双方都不想要孩子,孩子最可怜。 三“代孕方”后悔,不想把孩子给“买方”。这个时候,孩子可能只有母爱,而享受不到父爱。 四是在受孕过程中,也涉及到法律和伦理问题。有的是将受精卵植入子宫而受孕生产,但是有个别机构,倡导自然受孕,并且招募年轻漂亮的未婚大学生作为“代孕”方,让女大学生和“客户”同居受孕,就违反法律规定了。 无论怎么说,毕竟市场特别大,想要彻底杜绝很难,要综合利用多方措施,严格限制打击非法代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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